一、档案提取至企业
需企业人事专员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1.单位介绍信;
2.接收函;
3.人事专员(提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档案提取至人社部门
(一)本人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调档函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1.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档函原件。
档案室地址:潍坊高新区胜利东街与金光路交叉路口西北角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9室
咨询电话:0536-819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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