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服务
二、办理项名称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三、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4.《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5.《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
6.《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7.《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
四、申请条件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2500元。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附件1);
2.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核验原件);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4.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
5.收据(抬头写:潍坊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容写: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日期填写申请当日,并加盖企业财务章。)
注:申请材料1、2后台复印留存备案,企业注册信息由后台工作人员在高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查询并打印留存。
六、基本流程
(一)网上申请。
1.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选择“单位登录”。如首次使用,请先注册;
3.进入后请按系统提示对企业信息及法人信息进行维护;
4.在“公共就业”模块选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完善相关信息(必须要填全)、提交申请。
(二)现场受理。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办理地点提交纸质材料。
七、办理成本
0
八、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九、是否零跑腿
否
十、办理地点
1.高新区健康东街97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就业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536-8191311转分机号8365、0536-8866061
2.新城街道社保所。地址:高新区北宫东街3399号;
联系方式:0536-8883920
3.清池街道社保所。地址:高新区健康东街6369号;
联系方式:0536-3566972
4.新昌经济发展区人社所。地址:高新区昌顺街与永新路交叉西北角;
联系方式:0536-7101040
5.新钢经济发展区社保所。地址:高新区潍安路与潍胶路交叉路口东行300米路南新钢经济发展区;
联系方式:0536-2289817
6.汶泉经济发展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地址:高新区盛瑞街与潍安路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
联系方式:0536-7619756
十一、办事指南下载
登录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输入http://www.wfgx.gov.cn/jyzx/或百度输入关键词潍坊高新区点击进入),右侧点击“部门导航”——“就业中心”——“办事指南”——“创业指导”——“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下载。
十二、注意事项
为保障补贴资金的安全,此项业务除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可集中申报外,原则上不接受代理申请。